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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儿女自主权

1998-02-08 来源:光明日报 红烛 我有话说

我曾在一篇文章中,讲到新老两代人消费观念的差异,认为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是“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走我的独木桥”,老人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。

我想,这个办法也适用于解决老少两代在婚姻问题上的矛盾。

一个老先生的女儿爱上了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大学毕业生,老先生在“接见”这个未来女婿后,就对女儿发指示,立即中止恋爱关系。女儿哭哭啼啼,死也不肯。要问他干涉这门亲事的理由,可归纳为三。一是嫌未来女婿容貌不扬,大不如女儿漂亮;二是女儿在家是娇惯了的,怕“嫁”给他受苦;三是女儿谈恋爱背着父母悄悄进行,不尊重父母。

此话传到男方家里,男友愁眉不展,寝食不安。其父一个作家拍拍儿子的肩膀,让他放心,就径直走进女方家门,为儿子当“说客”。他对未来亲家讲了几点道理。

一是长辈在恋爱婚姻问题上要给儿女自主权。我儿子长得不好看,你看不上,完全可以,但不是你和我儿子结婚,是你女儿看上我儿子,她不觉得他丑,这就行了,你应该尊重女儿的选择,尊重女儿的感情。如果你贸然拆散这桩婚事,将来女儿对另找的对象不满意,夫妻感情不和谐,那她就会抱怨你一辈子。当然你尽可以对这件婚事表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,但是听不听你的建议是你女儿的权利,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,这是国家给予她的自由。

二关于背着父母问题,这未免苛求于女儿了。青年男女从彼此好感到进行恋爱的过程,往往是渐进的、不自觉的,不可能像工作或生产那样,事先订计划,步步请示汇报。况且女孩子对这种事往往是羞于启齿的,不能认为是不尊重父母。

第三,你女儿结婚后,我和我儿子在生活上会照顾好她的,同时我想也要锻炼她独立生活的能力。像她现在这样饭由妈做、碗由妈洗、一切由妈包办的做法恐怕不好吧,咱们总有进八宝山的那一天,不可能为她包办一辈子啊。

未来亲家终于被说服,不久就真正成了亲家。

这场婚姻矛盾以喜剧结束,归功于父辈的开明,归功于尊重儿女的婚姻自主权。作为长辈,在儿女婚姻问题上,千万别滥用封建家长式的否决权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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